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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處工作職責

 

  學生工作處是負責全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上級和學校有關學生工作精神,負責制定學生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計劃,并組織實施與檢查。

  二、負責制定有關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

  三、負責協調各院系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學生工作研讨會,調查分析學生思想動态,不斷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協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學生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和各類突發性重大事件,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五、負責學生紀律和違紀學生的紀律處理工作。

  六、負責學生檔案管理工作,做好學生有關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

  七、負責學生獎、助、貸、勤、減、免的評定和審核工作及貧困生認定工作等相關學生資助工作。

  八、做好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輔導及服務工作。

  九、做好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負責學生輔導員的選聘、考察、培訓、考核、表彰工作。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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